中指云技术服务协议
在接受《中指云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中指云400客服热线(400-630-1230)进行咨询,中指云将解释本协议内容。
如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的条款而事实上购买或使用了中指云的技术服务产品,即表示您与中指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接受中指云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中指云对本协议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 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产品及服务,是指中指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互联网帮助用户在中指云相关页面上进行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云、土地云、项目云、物业云、API服务、数据商城,进行业务营销及推广的产品服务。
1.2 本协议所称购买,是指根据中指云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方法和支付方式,向中指云支付产品或服务对价,获取中指云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中指云在线账户,为用户在中指云网站上的身份标识。
2. 产品与服务
2.1 中指云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产品(服务)说明等在购买页面予以列明公示,用户可自行选择具体产品及服务。
2.2 在购买中指云上述产品或服务时,用户应当在购买页面仔细阅读该产品或服务的说明。
2.3 为购买该产品或服务,用户必须:
(1)拥有或者新注册在线账户,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公司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有效;
(2)使用在中指云拥有的在线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与此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费用。
3. 购买与支付
3.1 用户购买上述中指云产品或服务的款项,可以通过下列支付方式,支付到该用户在中指云拥有的在线账户中,中指云并根据用户选购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扣除。
(1) 在线支付。
(2) 网银转账。
(3) 线下付款:包含汇款、支票等方式。
具体以中指云实际提供的支付途径为准。
3.2 用户一旦选择具体产品或服务,并支付成功,即表明用户购买成功,系统自动生成在线订单,根据用户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具体约定,包括数量、金额、服务时间等,均在订单中进行列示。
4.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4.1用户理解,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中指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新产品及服务,或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4.2 用户理解,中指云可为任何原因变更相关产品及服务或删除其部分功能;
4.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1) 用户所支付的费用的服务到期并未续费的;
(2) 各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3) 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中指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4) 其他违约情形。
5.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在任何情况下,中指云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用户使用中指云产品及服务而遭受的利益损失承担责任(即使用户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5.4 在任何情况下,中指云对本协议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6. 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
6.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6.3 本协议期间,如用户七(7)日未向中指云支付到期款项,经中指云合理催告后,用户仍拒绝支付的,中指云可经书面通知用户而终止本协议。如用户付款,则每支付一天,向中指云支付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4 合同服务执行期间,如因用户经营规模和策略调整,在保证本协议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且征得中指云同意后,用户在以上已有产品类型、版本、端口数量上可作投放调整。
6.5 用户保证其展示的全部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与图片稿件、图标及链接等) 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用户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中指云无关,且应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中指云因用户的上述侵权行为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中指云有权向用户追偿由此给中指云造成的一切损失。用户若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上地址、手机、邮箱变更未及时通知中指云,造成中指云向用户送达的有关通知不能收到的情况中指云不承担责任;
对于有国家强制性、限制性的信息内容规定的,用户提供的信息应符合国家规定。
对于用户不符合规定或拒不改正的信息,中指云有权予以拒绝或者取消或/和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而给中指云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全部负责。但中指云有义务及时通知用户。
7.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各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8. 附则
8.1 中指云在其相关购买页面上的产品及服务的说明、价格说明和用户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是本协议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相关页面上的产品及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用户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协议条款有不一致之处,或者有其他形式的《中指云技术服务协议》中条款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9. 生效
9.1本协议一经同意确认即为生效,表示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包括接受中指云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