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的探索、方向与影响》

  • 时间201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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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保持“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进集体土地流转。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一脉相承地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证耕地红线的前提下,各地推进多种模式探索农村土地流转,部分省市已先行出台相关政策或做出实质性尝试,直接、间接推动集体土地入市。 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由于流转受限相对较少,其流转模式最受关注,推行速度也最为迅速,本文重点对各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模式进行了梳理:(1)直接入市流转;(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农村股份制合作改革;(4)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我国土地资源状况存在明显差异,经济发展及城市化建设水平差异更为显著,由于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有助于缓解城市用地矛盾,我们认为,现阶段经济发达地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需求更为迫切。此外,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对于房地产市场及城乡发展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可以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扭转当前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村消费,拉动内需;2)农村土地的流转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发展,释放改革红利,优化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优化3)土地流转将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应压力,改善供应结构,打破地方政府对城镇土地供应的垄断,在解决土地财政的同时,有助于间接平抑地价房价。 随着集体土地入市需求的日趋强烈,《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半年有望出台。与此同时,面对与农村建设、土地开发、人民生活均密不可分的资金需求,集体土地使用权信托、抵押等方式将带来更为广阔的融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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